前言
本标准由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产品分类及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控制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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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28.1-2003 计术抽样检验程序的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
步检验抽样计划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7345-1994 控制微电机基本计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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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型号及分类四、要求
3.1 产品分类:按控制器所控制的电机的不同,分为有刷电机控制器及无刷电机控制器; 按所具功能及引线布局分为 A、B、C、D、E 等系列。 3.2 控制器型号 控制器型号组成: W ZK( X ) X X X X X 其中:W …………… 代表所控制电机种类:W 是无刷电机,无字头的是有刷电机; ZK( X ) ……ZK 代表直流电动机控制器,括号中的 X 为英文字母,此字母可以由生 产厂家根据控制器的功能以及所用芯片的不同而定,也可以不加; X X X X …… 产品参数: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前两位是额定工作电压,后两位是最大 工作电流,即限流值; X …………… 控制器扩展系列号 A、B、C、D、E、F、G、H 等; 型号示例: ZK3610E:有刷电机控制器,额定电压 36V,最大工作电流(限流值)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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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条件 a)温度:-20℃~45℃; b)相对湿度:不大于9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 4.2 外观及使用可靠性要求 4.2.1 控制器外观以及安装尺寸要求 4.2.1.1 控制器表面应较光华、无裂痕、连接紧固、引出线应完整无损、标签字迹和内容应清晰无误, 且不得脱落,有检验标识及代号。 4.2.1.2 安装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 4.2.2 控制器引出线要求 4.2.2.1 连接在接线端子上的控制器,主回路引出电线在任意方向上,应能承受 20N 的拉脱力, 1 分钟后,应完好无损。 4.2.2.2 连接在接线端子上的控制器,控制回路引出线在任意方向上,应能承受9N的拉拖力,1 分钟后, 应完好无损。 4.3 工作制 应符合 GB 755 中 3.2.1所规定的连续工作制的 S1 要求。 4.4 过载能力 控制器应能承受2倍的控制器额定输出电流的时间为 3min 的冲击,经冲击后控制器所有的功 能参数正常。 4.5 控制器自身最大功耗 控制器自身最大功耗应不大于控制器额定功率的 5% 。 4.6 调速功能 当控制器接受 1.2V~4V 调速信号时,或等效数字调速信号时,应能对所控电机进行连续的无级 调速,其速度要求符合 GB 17761 中规定的要求。 4.7 欠压保护功能 控制器应有欠压保护功能,其值由专业技术要求规定,控制器电压降到其规定值时, 应能自动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 4.8 过流保护功能 当电流达到限流值时,控制器应能自动限流,限流值设定为不大于控制器额定工作电流的 2.5 倍。 4.9 制动断电功能 当制动器进行制动动作时,控制器应能接受制动信号,并立即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 4.10 常态绝缘电阻 控制器导电部分对外壳之间的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0MΩ。 4.11 耐高温性能 温度为 60℃±2℃、额定负载条件下,控制器持续运行 2h 后,应能正常工作, 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2MΩ。 4.12 耐低温性能 温度为 -20℃±2℃、额定负载条件下,控制器持续运行 2h 后,应能正常工作。 4.13 耐湿热性能 温度为 45℃±2℃、相对湿度为 90%±5% ,在非工作状态下,历时 24h 后,控制器应 能正常工作,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Ω。 4.14 外壳防护性能 应能符合防护等级 IP53 的要求。 4.15 温升要求 在常温、额定负载条件下,运行 30min,控制器性能正常,外壳升温不得超过 50K。 4.16 防振动性能 控制器在振动频率为 20Hz,振幅不小于 1cm 的振动台上,振动 2h 后,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 或损坏,且所有的功能参数正常。五、试验方法字串8
5.1 试验条件 5.1.1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温度为 10℃~30℃ b) 相对湿度为 45%~75% c) 大气压力为 86kPa~106kPa d) 电器测量仪表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兆欧表除外) e) 示波器的频率范围不低于 20MHz f) 直流电源的纹波系数应不大于 5% 5.2 外观检查 用目测法检查控制器外观应应符合 4.2.1 条的规定。 5.3 控制器引线连接处承受拉力的检查 5.3.1 在控制器输出主回路引出线上,电线与端子的连接处两边施加 20N 的静拉力,保持1min 以上, 引线应符合 4.2.2.1 的要求。 5.3.2 在控制器输出控制回路引出线上,电线与端子的连接处两边施加 9N 的静拉力,保持1min 以上, 引线应符合 4.2.2.2 的要求。 5.4 功能检查 5.4.1 过载能力 将控制器按图 1 连接于电阻性负载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流达到 2 倍控制器的额定 电流值,保持 3min 后,符合 4.4 要求。 5.4.2 控制器自身最大功耗 将控制器按图 1 连接于电阻性负载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流达到控制器的额定工作 电流,测得输入与输出功率的差值为控制器功耗值应符合 4.5 要求。 5.4.3 调速功能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控制器接受 1.2V~4.0V 调速信号 或等效数字调速信号时,应能对所控电机进行连续的无级调速,接入示波器测得其 PWM 输出占 空比由 0~100%范围内连续可调,应符合 4.6 要求。 5.4.4 欠压保护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然 后降低电压到欠压值,控制器能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欠压值应符合 4.7 要求。 5.4.5 过流保护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高速状态下工作,逐渐地给 电机加负载,使电流逐步上升到不能继续上升为止,即控制器自动限流,该电流值定义为控制 器的限流值,应符合 4.8 要求。 5.4.6 制动断电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任意速度下运转,当给出制 动讯号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应符合 4.9 要求。 5.4.7 绝缘电阻的测量 用 250V 档的兆欧表测量任一导线对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 4.10 要求。 5.4.8 耐高温检测 将控制器置于高温试验箱内,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当高温箱温度达到并保持在 60℃±2℃ 高温后,接额定工作电压,在额定负载下使控制器连续工作两小时后,控制器应能正 常工作,应符合 4.11 要求。 5.4.9 耐低温检测 将控制器放入低温试验箱中,按图 2 接于电机试验台上,当低温箱温度达到并保持在-20℃±2℃ 低温后,接额定工作电压,在额定负载下使控制器连续工作两小时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应符 合 4.12 要求。 5.4.10恒定湿热试验 将控制器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中,在非工作状态下,温度达到 45℃±2℃,相对湿度为90%±5%, 保持 24h 后,取出后在 2min 内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应符合 4.13 要求。 5.4.11 温升试验 常温下,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额定负载条件下连续 工作 30min,用温度检测装置检测控制器外壳上表面温度,温升应不大于 50K ,符合 4.15 要求 5.4.12 外壳防护 引用 GB/T4942.2-93 中对 IP53 的实验方法规定,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 4.14要求。 5.4.13 振动实验 将控制器放置于振动台上进行振动,应符合 4.16 规定。 字串1六、检测规则
6.1 产品的检验类型 6.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检验项目见表 1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按表 1 所列出厂检验项目检查,出厂检验(除外观全检外)采用抽样方法,抽 样采用 GB/T2828.1-2003 一次正常抽样方案。 6.2.2 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在同批产品内加倍抽样,再出现不合格,则 该批产品不合格。 6.3 型式检验 6.3.1 制造厂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 b) 产品经改进、变形或工艺、原材料作重大改变时 c) 产品转厂生产或间断时间 1 年以上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两年的产品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2 做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任意抽取,每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 得少于 6 件,按型式检验进行试验检验进行试验;产品型式检验必须全部符合规定的 要求,如有任一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样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 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字串6
7.1 控制器应有下列标志,其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额定电压 d) 最大(限流)电流 e) 欠压值 f) 出厂日期及编号 g) 制造厂名 h) 简单的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 7.2 包装 7.2.1 包装应符合防潮、防振动的要求 7.2.2 包装箱外表应注明: a) 厂名、厂址、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c) 产品标准号 d) 生产日期 e) 应有防潮、轻拿轻放、码放高度等相应标识 7.2.3 包装箱内应装入随同产品供应的相关文件: a) 装相单(指多只包装)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7.3 运输 7.3.1 在运输中,产品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暴晒、雨淋、化学腐蚀性物品及有害气体侵蚀; 7.3.2 在装卸过程中,产品轻搬轻放,严禁摔掷、重压。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 0℃~40℃、相对湿度不大于 80%的室内,室内空气中不含有腐蚀 产品的有害物质,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 字串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