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电动车限速非常有必要 字串7
电动车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在长沙市区内行驶到底可行不可行?今天一早,56岁的周老先生打来电话,为这一举措叫好。“由于没有牌照,电动车在人行道甚至机动车道上到处横冲直撞,速度往往达到每小时四五十公里,行驶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一不小心就会出事。”周先生说自己并不骑电动车,可是家里的几个孩子上下班或出去办事,都是靠电动车代步,“每天我都不放心,稍微晚回来一会,就怕他们路上出事。”
读者邓先生的观点和周先生一样。他说,自己住在河西桐梓坡路,乘车经过橘子洲大桥时,经常看到2辆电动车并排行驶在桥上人行道上,有时两辆电动车撞在一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允许电动车通过橘子洲大桥很合理。“但前提条件是政府部门应加大发展城市公交车力度,让市民出行可更多地选择公交车。” 字串8
【争议】限速15公里没自行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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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时15公里?还没自行车快,我还买电动车干嘛?”今天下午,在长沙市芙蓉路一家电动车卖场试车的王先生说,对于政府加强交通管理、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初衷,我们都理解,“可15公里的速度太离谱”。 字串8
在芙蓉路一写字楼上班的余海说,他买的房子靠近星沙,为方便上班买了个电动车,按现在的速度,每天早上上班需要40分钟。限速15公里以后,他单程就需要一个半小时。限制的时速不应过低,至少要高于自行车,最好控制在每小时20-30公里。同时,有关部门可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制度,以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对于橘子洲大桥禁止电动车通行,最好能举行“听证会”。“政府部门在让电动车慢下来的同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合理规划道路资源,加强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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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虑】橘子洲大桥附近上万电动车主出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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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南校区夏老师有点烦躁了。“望月湖只有401、117路公交车到步行街,一到人们上下班高峰期间,公交车行驶到望月湖就根本挤不上人,自己为了上班方便才买电动车,上班只要十多分钟。一旦橘子洲大桥不允许电动车通行,只得绕道银盆岭大桥上班,路程远了近2倍。政府造桥本来就是方便市民出行,橘子洲大桥禁止电动车通行,给附近上万名电动车主出行造成极大不便。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出发点没错,但不能只用简单的‘禁’来解决问题。” 字串4
【问题】50万电动车是废掉还是咋办 字串2
“长沙市电动自行车至少有50万台,其中97%的不符合国家标准,那我们手中的车怎么办,是企业回购重新改装,还是由有关部门直接销毁呢?”长沙岳麓区望月湖的吴湘生说,用电动车代步的一般都是工薪阶层,而一辆电动车都要两三千元,相当于自己一个多月的工资,“一旦有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实施,车子不能上路,不就变成了一堆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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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限电有法可依具体可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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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上桥不应全禁,建议广泛征求民意 字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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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夏雄实习生赵昂刘悦洋 字串1
交通部门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有哪些权限?长沙市城区禁摩和对电动车实行限制行驶,有无法律依据?记者走访了长沙法律界部分人士。他们认为,禁行摩托有法可依,但就如何禁摩的具体措施,政府可以通过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征求民意,发动市民依法参与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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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禁行依据】禁止通行法律授予
省会10余位知名律师普遍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禁止通行的政策,有法律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以上规定是法律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其中包括了“禁止通行”,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禁止摩托车行驶具有法律依据,是合法的行为。 字串3
【该不该全城禁摩】禁摩应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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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杨金柱表示,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每项具体行政措施,都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则禁止。法律并没有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而是规定应该规范摩托车的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但该项授权,是有附加条件的授权,并非可以任意采取该措施。













